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4 发布时间:2021-09-30
一、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信息网,实现了化工行业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栏的网上填写、打印,并向企业所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各省(市、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须在5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告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符合报告条件的,及时退回企业。
二、区安监局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应在10天内设立审查小组,并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中规定的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验收。未达标的,要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整改后再申报复审;符合条件的,由区安监管理局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乙证,直接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甲证的,应当签字盖章,并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县安监总局应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后,组织审查和验收小组,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规定的标准,经现场检查或委托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许可证》的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或委托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并进行整改。